转发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慢性乙型肝炎防治和医疗纠纷预防知识全员培训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慢性乙型肝炎防治和医疗纠纷预防知识全员培训的通知》转发,培训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并申请学分。未完成学习的人员,当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视为不达标。
二、其中慢性乙型肝炎防治知识6学时2学分,此学时列为传染病20学时内。
附件: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慢性乙型肝炎防治和医疗纠纷预防知识全员培训的通知》